項目 概況 |
項目名稱 |
繁峙縣曙光礦產品經銷有限責任公司(南關尾礦庫) 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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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地址 |
山西省忻州市繁峙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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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所屬行業 |
尾礦庫 |
評價類型 |
安全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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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項目基本情況: 繁峙縣曙光礦產品經銷有限責任公司(南關尾礦庫)(以下簡稱南關尾礦庫)位于繁峙縣杏園鄉南關村南1.6km處,繁峙縣曙光礦產品經銷有限責任公司選礦廠年處理原礦15.0萬t,年產精礦粉5.0萬t,干選廢石3.0萬t,年排尾礦砂7.0萬,尾礦砂平均干密度按1.60t/m3計算,合4.4萬m3,尾礦漿通過尾礦輸送管加壓全部排入南關尾礦庫。 根據其企業提供的實測圖、以往設計施工監理等技術資料、隱蔽工程施工資料等,并經現場勘察,南關尾礦庫現狀如下: 尾礦庫采用濕式排放,壩高11m,已排放尾砂約4.9萬m3,現剩余有效庫容為17.6萬m3,剩余服務年限4年。 壩體:壩體一次性筑壩,不設堆積壩。初期壩為不透水土石混合壩,壩頂標高為998m,壩底標高為987m,最大壩高11m,內坡坡比為1:1.7,外坡坡比1:2,壩軸線長度(四面)630m。 排洪系統:采用溢洪道排洪,溢洪道設在尾礦庫東側壩體靠南端處,為鋼筋混凝土結構,斷面為:深1.0m,寬1.0m。壁厚0.5m,向外平均坡度5%,雨季洪水通過溢洪道排出庫區。 監測設施:尾礦庫西側壩體安裝了2臺視頻監控設備,視頻監控設備已進行四級聯網,運行正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受繁峙縣曙光礦產品經銷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山西智博安環科技有限公司對繁峙縣曙光礦產品經銷有限責任公司(南關尾礦庫)進行安全現狀評價。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1)尾礦壩是尾礦設施中最重要的設施,壩體安全至關重要,一旦潰壩,其危害極為嚴重,影響范圍廣、遺害深遠。在壩體處可能造成的事故包括壩體坍塌、滑坡、裂縫、潰壩。 (2)防洪設施是尾礦庫最重要的安全設施,直接關系到尾礦庫壩體安全。防洪標準選取是否正確,防洪設施結構強度、排水能力是否滿足安全要求直接關系到尾礦庫安全。尾礦庫防洪標準低、排水設施結構強度差、排水能力不足將會導致尾礦庫最小安全超高難以保證,排水建構筑物坍塌,庫內洪水不能及時排出,最終導致壩體出現滲流、坍塌、洪水漫頂等危害發生,甚至會導致潰壩。 尾礦庫防洪設施出現事故,溢洪道堵塞,喪失或降低排洪能力,庫內匯集洪水不能及時排出可能導致洪水漫頂事故,導致潰壩。 (3)尾礦庫若缺少觀測設施,就不能及時發現影響壩體穩定的安全隱患,不能及時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從而使尾礦庫安全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監控。 安全監測設施的危險、有害因素主要有:監測設施監測不準、監測設施失效、監測設施不能及時維護以及監測人員缺崗等。 如果安全監測設施失效,容易導致壩體出現滑坡、坍塌、甚至潰壩危險。如果監測設施不具備歷史數據積累功能,就無法分析歷史曲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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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機構及項目組情況 |
評價機構 |
山西智博安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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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證書 |
APJ-(晉)-006 |
資質有效期 |
2025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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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組長 |
王健波 |
通 風 |
180000000020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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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成員 |
張秀麗 |
安 全 |
17000000003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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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雷 |
電 氣 |
1100000000303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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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肖彪 |
采 礦 |
S011013000110193000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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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震 |
水工結構 |
120000000030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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閆永鋒 |
地 質 |
1100000000303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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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國 |
機 械 |
0800000000100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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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魏秀泉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劉玉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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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蔡肖彪、王健波 |
報告審核人 |
張 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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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現場 |
現場勘驗人員 |
王健波、蔡肖彪、魏秀泉、張 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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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勘驗時間 |
2020年8月6日2020年8月25日 2020年11月1日 |
現場勘驗 圖像影像 |
查看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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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1)南關尾礦庫目前運行狀況良好,初期壩、排洪系統、監測設施等運行正常,尾礦庫為正常庫,能夠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符合相關規程、規范要求。 (2)繁峙縣曙光礦產品經銷有限責任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在有效期內;南關尾礦庫設有安全管理機構,任命了尾礦庫“三大員”及專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了各種安全教育和培訓,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齊全,制定了應急預案并進行備案,安全管理較為規范。 (3)通過對南關尾礦庫9個單元進行符合性檢查,運用安全檢查表評價法和定性定量分析法對各單元進行了安全現狀評價,各單元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綜上所述,山西智博安環科技有限公司認為:繁峙縣曙光礦產品經銷有限責任公司(南關尾礦庫)安全管理及安全現狀符合《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0號)、《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8號)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尾礦庫安全管理及生產系統的安全設施目前運行良好,滿足尾礦庫安全生產的需要,屬于正常庫,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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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簽發 |
報告簽發人 |
趙軍英 |
簽發時間 |
2020年11月20日 |